2007年11月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平安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民营安防”花开瓯越
黄松光

  日前,在温州瓯海区繁荣东小区,温州市强盾安防服务公司的保安队长余智和他的队员抓获了一名小偷。小偷趁一家装修的业主出门的时候进了屋,把人家的热水器抱了出来。
  今年4月,“强盾”安防服务公司与小区居委会签订了治安承包合同,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文钦说:“花钱雇保安,买平安,值!”
  其实,这种“花钱买平安”的“民营安防”早在三年前已经出现。当时,瓯海区率全国之先在新桥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试行治安承包办法。2004年1月,曾是国有瓯海区保安公司副总经理的张建勋带了10万元钱去工商机关注册了全国首家民营安全防范公司。
  这家公司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安全防范模式,为承包人明确了法律地位,推进了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市场化、社会化的进程。如今,这种“民营安防”已在瓯江南北遍地开花了。
  “强盾”安防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单合同是与拥有6223户、21963名常住人口的新桥街道中心住宅区物业公司签订的。结果,新桥街道花钱30万元,当年中心住宅区案件下降70%,还有20名安防队员因抓住小偷受到了奖励。
  在承包新桥街道中心区安防成功的基础上,该公司跨过区界,又承包了有5600户、18600人的鹿城区黄龙社区的治安工作。
  随后,这种“民营安防”的模式推广到银行、公园、路政等其他需要安防的领域。特别是2006年10月,安防公司与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园区道路巡逻合同。
  工业园区的企业看到了安防公司在保障治安上的作用,便打算把安防公司的队员引入自己的企业。目前,园区已经有“夏蒙西服”、“泰昌电力设备”、“富翔光学”等13家企业与安防公司签订了雇用安防队员的意见性协议。
  目前,该公司已拥有300多名队员,经营地域也由瓯海区扩展到温州各县(市、区)。中央综治委等部门先后组织人员来温进行调研予以充分肯定和赞赏,认为这种“民营安防”模式,使安全防范真正成为一项服务推向市场,让群众有自主选择权,可以真正实现“打击专业化、防范市场化”的目的。